江苏省委台办聘任法律顾问 为对台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2018-02-08 12:24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1月30日,江苏省委台办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法律顾问座谈会,聘请五位专家学者和知名律师为省委台办法律顾问,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省委台办全体办领导、各处负责同志参加聘任仪式。省政协秘书长、省委台办主任杨峰为受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根据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省委台办从2017年9月开始启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经过考察研究,决定选聘眭鸿明、步兵、苏德军、梁海峰、芮振华担任法律顾问。同时,专门制定出台《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建立省委台办法律顾问制度,既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当前对台工作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对做好全省涉台经济工作、涉台事务管理、特别是涉台矛盾纠纷处理都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推进对台工作法治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台办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是围绕对台工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支撑,积极参与台办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台办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向法律顾问请教,加强沟通与协作,全力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在对台工作中落地生根。

  眭鸿明代表受聘法律顾问作发言。

(江苏省台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