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台湾同胞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以及文创文艺展演展示

时间:2019-12-25 17:03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在12月25日国台办“26条措施”专题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26条措施”中的第19条提出,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可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请具体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和参与方式。

  受邀与会的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巡视员满宏卫应询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陆将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文化产业也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我们愿意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欢迎台湾同胞参与大陆文创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为台湾同胞参与创造条件。比如,福建省就在积极探索文创园区的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士参与福建省文创园区建设和运营,参与福建省博物馆、福建省图书馆、闽台缘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探索对接台湾知名艺术家来闽打造音乐、舞蹈、绘画等产业园区。随着“26条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各地还会出台更多的配套措施,为台湾同胞来大陆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满宏卫表示,秉持开放、共享的理念,我们同样愿意为台湾优质展览、演出项目提供展示平台。据我所知,台湾的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个人已经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到了大陆的文艺展演和展览活动中。比如,由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戏曲音乐协会合作创排的歌仔戏《侨批》,于今年10月亮相第16届中国戏剧节;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13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台湾一共有77件作品参展,其中有5件作品获奖,而且进京联展。不仅如此,在各类省级的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中,有越来越多台湾同胞的文艺作品能够呈现。

  满宏卫指出,大陆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的大门对优质项目一直是敞开的。下一步,我们还会对台湾同胞开放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等更多的国家级展示平台,感兴趣的台湾同胞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关注有关信息,按照活动公布的具体方式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