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的国防

2011-03-31 10:19 来源:新华社

  十、军控与裁军

  中国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努力,主张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作用,巩固和加强现有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尊重和照顾各国正当合理安全关切,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

  核裁军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认为,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责任,应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大幅削减其核武库,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必要条件。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还应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中国主张: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之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谈判有关国际法律文书。同时,核武器国家之间应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进程,愿与条约缔约国一道,认真落实2010年第八次审议大会取得的积极成果。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启动“禁止生产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条约”谈判。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武器缔约国,从不回避核裁军义务,奉行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核政策。中国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从未在别国部署核武器,在核武器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将继续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

  中国一直恪守“暂停试”承诺,积极参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委会工作,稳步推进国内履约筹备进程。中国承担了12个国际监测系统台站和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建成6个地震台站、3个放射性核素台站、北京放射性核素实验室和中国国家数据中心,1个次声台站正在建设之中。

  中国一贯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已签署并批准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相关议定书,已与东盟国家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所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支持中亚国家达成的《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及其议定书,支持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

  中国认为,全球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国际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并对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中国主张,各方均不应在海外部署具有战略反导能力和潜力的反导系统或开展相关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