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各地继续推出落实“31条”具体措施 福建厦门成效显著

2018-12-12 16:19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在12月12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请发言人介绍“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最新落实进展,并举例说明各地各部门推动落实工作中的成效。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应询表示,近段时间以来,又有河北省、海南省、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舟山市、广东省揭阳市、江苏省泰州市等地推出了落实“31条措施”具体措施。迄今为止,已经有22个省区市的55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落实的具体办法,台湾同胞进一步从中受益。

  马晓光指出,福建省厦门市是较早出台具体措施的城市,落实成效也十分显著。近半年来,厦门新认定台资高新技术企业37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收企业所得税,给予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专项经费补助已经达到了1000多万元;对市级台资企业技术中心资助金额已达到320万元;东亚机械成为厦门首家享受土地出让合同按成交价70%优惠的台资企业;福建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企业和3家台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通过中欧班列运输出口的冠捷电子货物获得波兰有关认定,实现了双方海关的监管互认等等。厦门市今年还协助500余名台湾学生在厦门实习见习,而且设立了台湾中小学学生奖学金;各市的乡镇街道和涉台调委会均可为台胞台企提供免费的人民调解服务;首批15位台湾青年入住了市级公共租赁住房,66名台胞在当地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千余名64岁以上的台胞享受了市内公共交通的优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