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2025-06-25 16:10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在6月25日国务院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以来,示范区建设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应询表示,6月15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在福建厦门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福建省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总结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以来的工作成果,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下步工作考虑,为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下良好基础。会议明确六个方面重要工作:一是要围绕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谋划推进,推出更多创新性举措和融合发展成果。二是要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三是要牢牢把握两岸融合发展的着力重点,增强两岸融合发展政策举措的协同性。四是要聚力两岸融合发展加强创新突破,优化涉台营商环境,加强对台胞台企的关心帮助,吸引更多台胞台企来大陆发展、参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五是要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推动两岸人员往来正常化、交流合作常态化,提升台湾同胞融入感和归属感,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六是要畅通台湾青年来大陆发展渠道,扩大两岸青年共同朋友圈和事业圈。

  朱凤莲表示,《意见》出台以来,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文件,推动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实落细,取得一批首创性融合发展成果,形成一些先行先试、破解难题的经验做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下一步,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大推动力度,做好政策落实、评估调整、总结推广等工作,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