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实录(2008-4-16)

2008-04-16 00:00 来源: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实录

  2008-4-16

  4月16日上午,国台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李维一主持,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介绍了关于许可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然后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维一:各位上午好!发布会现在开始。今天我们请到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丁露司长,就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向各位作一个新闻发布。下面请丁露司长作发布。

  丁露: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十分高兴到这里和大家见面。下面我代表司法部就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情况作一发布。

  近年来,许多台湾居民和法律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话咨询等形式,表达他们希望能够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迫切愿望。

  我们认为,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在大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和增进海峡两岸交往,有利于为两岸同胞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为此,司法部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一、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一样,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和制定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司法部结合2008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适时予以公告。

  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共同构建服务经济和造福社会的交流合作平台,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有关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李维一:下面请各位提问。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马英九已经宣布由江丙坤出任台湾的海基会董事长,请问大陆海协的会长人选什么时候能够定案?还有,江丙坤计划5月初的时候访问大陆,对大陆的台商进行谢票,他希望访问几个地方。到时候,是否会安排陈云林主任跟他会面,有没有可能就一些台湾现在很迫切关心的问题,包括周末包机、开放大陆观光客到台湾去等,对于这些事情进行初步商谈?

  李维一:第一个问题,目前我这里没有进一步消息。第二个问题,我们看到了有关报道,目前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台湾年代电视台记者:马英九已经确切提出7月4号之前实现两岸周末包机,大陆方面对此有何评论?

  李维一:对于两岸的周末包机和直航,我们一贯以来从呼吁到积极地推进,做出了很多的努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博鳌论坛期间和萧万长先生会面的时候讲到,当前两岸经济合作交流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双方要共同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这里包括实现两岸周末包机以及两岸直航,只要双方共同为此努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相信两岸周末包机、两岸直航一定会尽早实现。

  厦门卫视记者:请教丁司长,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考试地点以及报名费用等相关具体问题。请问发言人,我们知道台湾方面有意开放大陆资金投资台湾相关产业,请问大陆方面对此有何态度?谢谢。

  丁露:你刚才提到了报名方式和考试地点、收费等问题。首先是报名的方式,台湾居民参加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与全国各地同步进行,这是一个前提。另外,考生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司法部指定的网站上,先进行网上预报名。之后,也在规定的时间当中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确认,然后领取准考证。

  关于报名和考试的地点,有这样几个分类:

  在大陆居住的台湾居民,应该到所住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或确认,并且按照统一安排和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

  居住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应当到司法部专门委托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的机构设立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领取准考证。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国外的台湾居民,应到司法部专门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并按照统一的安排、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

  我们也考虑到,为了方便台湾居民能够参考,包括国外的一些台湾居民能够参考,司法部将选择合适的口岸城市,专门设立报名点和考点,在这些地方组织报名和考试。具体的报名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我们将在2008年司法考试的公告当中予以及时公告。

  收费的问题,也根据上述原则。凡在大陆居住的台湾居民,按照所在地区报名的收费标准来进行交费。凡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参加考试的这些居民,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收费标准进行交费。对于台湾居民不再另行规定收费标准。

  李维一: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我们十分希望大陆的企业能够到台湾去进行投资。不久前召开的博鳌论坛,“台湾经济与两岸经贸展望”圆桌会议上,据我了解,与会的两岸人员相谈甚欢,大陆企业家也表现出了积极的意愿。

  台湾TVBS电视台记者:胡锦涛主席和萧万长先生谈话中有关于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的内容,请问在这个气氛之下,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大陆民众抵达台湾?在这此之前有什么前提? 请发言人做一个完整的说明。谢谢。

  李维一:对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我们一贯的立场和做法,大家都知道,我们一直予以大力推动。在目前两岸关系的新形势下,我们相信,只要双方共同努力,通过协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定会早日实现。

  新华社记者:4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会见了萧万长先生,这次会见受到海内外媒体和各界的高度关注,请问发言人如何评价这次会见?这次会见会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李维一:胡锦涛总书记会见了萧万长先生一行,就加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交换意见,这个会见受到了海内外舆论的普遍好评,也受到了台湾各界的高度肯定。这次会见对于在新形势下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我们认为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台湾三立电视台记者:江丙坤先生强调,如果来访,希望能安排和陈云林主任见面谈大环境和诚意的问题。如果他提出这样的要求,国台办是否有这样的诚意?

  李维一:目前我们也是通过媒体的报道看到了这样的消息。如果这件事情有进一步的发展,我们会发布有关消息。

  台湾《联合报》记者:关于民进党的一些县市长想要到大陆来招商,不知道大陆现在对民进党的态度和政策,会不会欢迎他们前来大陆招商?

  李维一:我们早就表达过,我们欢迎广大民进党人士以适当的身份来大陆参观访问。事实上,已经有很多民进党人士来过大陆。

  《人民日报》记者:马英九表示他上任之后,要在两岸关系方面首先推动建立两岸正常的经贸关系,包括加快金融领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请问大陆在这些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规划,有何回应?谢谢。

  李维一:在博鳌论坛上,胡锦涛总书记和萧万长先生会面的时候强调指出,当前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性机遇,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大力推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继续推动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两岸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磋商,继续关心台湾同胞的福祉,并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继续促进恢复两岸的协商谈判。

  我们将认真听取台湾同胞的有关意见,充分考虑台湾同胞的需求,继续大力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拓展领域、提升层次,积极推动早日实现两岸的直接“三通”,造福两岸同胞。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司法部丁司长,台湾居民当中,可不可以具体说明一下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大陆的司法考试?对于这些报名者的学历条件有没有相应的要求?如何办理相关的证明?谢谢。

  丁露:报名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身份条件,一个是学历条件。

  台湾居民中,哪些人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有这样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具有台湾居民的身份。二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在学历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四是要求品行良好,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如果台湾居民已经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就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从学历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在大陆的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已经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拿学历证书直接报名。还有的考生持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必须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现在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中心从规范上,从办法上,从机构上,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措施,所以台湾居民可以到那个地方进行学历认证,会得到比较便捷的服务。

  其他具体情况,我们将在公告当中进一步详细说明。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您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我注意到您用了几个词,都说“看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两岸的直航,包括大陆观光客等相关问题,到目前为止台湾方面还没有跟大陆方面进行直接的,政府层面的沟通?在5·20之后,台湾地区的领导人将会进行正式的更替,除了经贸的问题,两岸关系有没有可能在政治层面的问题或者其他层面的问题展开更深层次的直接对话?

  李维一:你的第一个问题,实际上用第二个问题就可以回答了。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主张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两岸协商谈判,谈判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谈判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东南卫视记者:现在奥运会越来越近了,随着中华台北棒球队取得奥运会的参赛资格之后,岛内上万人的助威团队已经成形。有台湾民意代表提出,到时候希望以直航的方式让观众和台湾球员到大陆参加奥运会,以减少选手在路上的辛劳,目前我们有没有这样的安排?有没有接到对方的申请?奥运会期间,大陆方面有没有什么方式方便台湾民众和选手来参加奥运会?

  李维一:我们十分乐见台湾的运动员和台湾民众以包机的方式直接来北京参加和观看北京奥运会,我们愿意尽可能提供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帮助。

  台湾《中国时报》记者:台湾一般认为,大陆今年对“九二共识”内容有不一样的表述。请问今年和去年的“九二共识”的内容,大陆这边的认定有没有什么不一样?大陆认识的“九二共识”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请问丁司长,您刚才提到台湾居民可以到大陆考律师证照,以后台湾的律师可不可以在大陆自行成立律师事务所进行营业?

  李维一:我们这方面的立场是很明确的,我们主张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两岸的有关协商。

  丁露:台湾居民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后的执业问题,我们正在研究讨论之中。有些情况我们会在今后适当的时候予以发布。

  中新社记者:请问丁司长,在96年之前,大陆开放过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后来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的律师考试就停止了。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丁露:您说的是94年的时候,当时叫律师资格考试,现在是司法考试,性质不太一样。当时由于一些其他的问题,包括相关执业规定等等还不太成熟,而且形势也有一些变化,所以当时只举行了一次就停止了。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台湾中央社记者:在两岸包机和旅游的谈判方面,大陆倾向于采用原来的民间机构协商的方式,还是由海协和海基会的管道进行协商?

  李维一:刚才我已经讲到了,只要通过两岸的积极的磋商,共同努力,就能够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这方面,我们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基础,应当说,这方面的条件已经相当具备了。

  美国之音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西藏和台湾两个地区,中国政府老说是中国不可分的领土,可是好像对这两个地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会这样?谢谢。

  李维一:我不知道您所说的态度不一样是指什么?对于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方面,我们的立场是明确的,在这方面没有什么不一样。当然,这两个地方的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方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发布会的时间有限,如果您十分有兴趣的话,可以单独约时间,把西藏和台湾的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向您做一个比较完整的介绍。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想问一个关于熊猫的问题,如果“团团”、“圆圆”能够顺利到台湾以后,台湾人民帮它们取一个比较本土的名字,不知道大陆方面会不会同意?

  李维一:非常好,大家还没有忘记四川卧龙的这两个小宝贝。两年多来,“团团”、“圆圆”在四川卧龙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大家的关怀下健康成长。目前“团团”的体重是110公斤,“圆圆”的体重是100公斤,当年的小家伙已经长大了。不知道你是否记得,当时起名字的时候,我们曾经发布过,大陆民众给这两个小家伙起的是小名,是乳名,由台湾同胞给他们起大名。当然,这个名字起的时候,不仅仅限于大陆居民,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都提出了很多建议,最后根据最多的票数确定为“团团”和“圆圆”。所以,这两位准备赴台的宝贝,台湾同胞给它们起名字,我们之前就已经表示过态度了。非常欢迎。

  东南卫视记者:从近一段时间的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台湾民众对“团团”、“圆圆”赴台的热情又空前高涨,包括台北、新竹、台中和花莲的动物园都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如果真的赴台的话,对甄选动物园的地点上有什么考虑?

  李维一:这个情况我已经看到了,不过我不方便在这里表示意见。这几家动物园都非常希望“团团”、“圆圆”能落户他们所在的园址。这个问题应该交由双方进行协商,特别是由台湾方面确定为好。

  台湾年代电视台记者:博鳌论坛当中,萧万长先生入关时持台胞证,但是以免签证的方式来入关,不知道以后台湾贵宾来大陆是否都以此种方式来处理?

  李维一: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实际上过去两岸往来中,已经有双方都予以执行的模式。了解两岸有关往来情况的台湾有关人士对此都是了解的。

  台湾《联合报》记者:今天的台湾媒体有报道说,4月初的时候,中共中央对台领导小组进行改组,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总参的情报部部长杨晖都进去了,不知道您能不能核实这样的消息?

  李维一:台湾媒体的报道只是台湾媒体的报道,我这里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中新社记者:刚才听到发言人讲到一个意思,是不是在5月下旬以后,两会复谈的基础已经具备了?

  李维一:你说的是这个特定的时间点。这个问题,大家都可以做一个判断。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