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

2020-09-09 10:52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典,9月2日下午,中共中央台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同志围绕“学好用好民法典”为全办干部做辅导讲座。黄薇主任从民法典编纂历程、总体考虑、鲜明特色和重大意义、主要制度与创新等方面,就如何学好用好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握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作了讲解。

  中央台办主任刘结一及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中央台办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裴金佳主持。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台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通过有关系列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方式和法律手段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扩大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