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8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11-27 11:44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582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建华委员:

  对您提出的《关于台资服务业存在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的提案》,我办高度重视,经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更好帮助台商台企尽快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央台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11条帮助台企发展的政策措施。“11条措施”是为帮助台商台企克服当前困难,实现更好更大发展而量身定制,已取得良好效果。

  您提出的对台资服务业存在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的提案,对当前形势下做好对台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相关工作已经在积极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缓解台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部署,协同配合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二是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大货币、监管、财税等政策激励,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三是增加5000亿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1万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再贴息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行业的支持。四是创新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五是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释放潜力,确保将LPR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利率,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六是银保监会推动小微企业信贷增量扩面。明确提出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增”目标,其中对国有大型银行提出全年增速不低于40%的目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七是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畅通政策传导渠道,确保疫情以来各项稳企惠企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八是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先后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给予困难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九是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扩大政策支持范围,放宽企业支持条件,延后执行利息分担机制,优化贷款审核发放流程。十是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2020年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减半收费。上述政策均适用于在大陆的台资企业。

  银保监会支持台资企业协会、台资企业依法依规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建议台商依法依规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若设立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公司则仅可以经营除融资担保业务以外的其他担保业务。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国家政策和台资企业实际需求,积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台资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关于用好纾困基金和纾困专项债问题

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简化申请手续,优化审核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并将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2020年上半年,共支持23家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753亿元,比去年全年发行金额增加705亿元;发行平均利率2.63%,较2019年下降0.89%。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更好发挥金融债券对“保市场主体”的推动作用,提高发债效率,支持更多的地方中小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并督促银行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更好服务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发展。

  三、关于精准救助小微企业问题

  今年5月,中央台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出台11条帮助台企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帮扶台企复工复产、有效引导台企拓展内销市场、强化金融支持台企、有力支持台资中小企业发展、主动做好台企服务工作等。7月、9月,中央台办、商务部指导福建省、山东省有关方面举办“台资企业拓内销”线上推介对接活动,为大陆台资企业争取内销订单提供平台与机会,达成意向签约金额约14亿元。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落细“31条措施”、“26条措施”及“11条措施”,为大陆台资企业提供同等待遇,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四、关于妥善处理小微企业倒闭问题

  我办将指导各地台办尽力协助当地台资小微企业妥善处理倒闭问题,为台湾青年在大陆创业圆梦营造良好环境,树立重新投资创业信心。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