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重大装备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一视同仁

2019-12-11 17:28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在12月11日国台办“26条措施”专题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26条措施”第1条提出,“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可同等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请具体介绍说明一下这条措施。

  受邀与会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应询表示,大陆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规模稳居全球首位,产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为推动大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平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目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已经认定了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并正在积极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以及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布局建设。

  郑持平说,我们对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重大装备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目前,已经有一些台资企业先行一步,积极参与其中,享受到了增值税全额退还等政策优惠,比如,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建霖健康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郑持平表示,我们欢迎更多台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与所在地的省级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联系,牵头或者是参与相关的工作,充分利用大陆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