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6、27、28条政策的解读

2018-07-03 16:10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6.关于在大陆高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在参加研究生学习一年后,可按照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相关规定申请参加考试。

  27.关于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

  28.关于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可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注册短期行医,期满后可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此次出台的医疗卫生领域措施,为在大陆就读医学专业的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开辟了渠道,同时也为台湾医师来大陆行医、工作创造了条件。

  关于申请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国卫医发[2014]11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卫医政发[2009]32号《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台湾医师在大陆申请注册短期行医,《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