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8条政策的解读

2018-07-27 16:28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8.继续在中西部、东北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鼓励台资企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内需市场和国际市场。大力推进台商投资区和两岸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2017年,国台办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分别在广西、四川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受到台商的普遍欢迎。2018年,国台办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在湖北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这条措施旨在帮助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协助台资企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参与台商投资区和两岸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等,将为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拓展新的空间、搭建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