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中国政府驻外机构怎样保护台胞利益?

2003-01-01 11:11 来源:国务院台办

  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也是中国驻世界各国使领馆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中国驻外机构始终把保护台湾同胞在国外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各钟途径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台湾同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海外台胞排忧解难,在全心全意为台胞服务、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台胞,我有关使领馆像对待大陆同胞一样,积极给予保护;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测事件而蒙难受损的台胞主动关心慰问,提供各种方便、救助和保护,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如1990年海湾战争爆发时,我驻外机构及时协助台胞撤离科威特,1995年日本贩神大地震时,我驻日使馆积极救助受灾台胞;1997年柬埔寨内战期间,我驻柬使馆帮助当地台商和旅游者安全转移;等等。

  多年来,中国驻外使领馆从实际出发,努力为海外台胞多做实事。经商的,为他们推荐祖国大陆信誉好的公司;愿到祖国大陆投资的,不管资金多少,都积极为他们寻找可靠的合作伙伴;需要办理有关证照的,热情服务,提供方便;在当地遇到困难的,使领馆倾力相助。我驻外机构将继续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的八项主张,执行中国政府的指示,把维护海外台胞正当权益和为台胞服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