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祖国大陆方面如何落实“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
祖国大陆方面一贯重视发展两岸经济关系,我们始终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法律手段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 ;并十分注意倾听广大台商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做好为台商服务的工作,
(一)不断完善鼓励和保护合商投资的法制环境。1994年3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投保法》)。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地方人大和政府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执行《投保法》和《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以良好的服务为台商营造便利的投资软环境。许多各市为方便合商投资,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将工商、税务、海关、商检、劳动、公安、物价等部门集中到园区统一办公,实行一个窗口服务。苏州市建立了台商投资的三个服务体系。第一,合商投资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体系。第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第三,在企业开工投产后建立经常性的服务体系。为强化对台商服务意识,江苏省昆山市提出"诚信服务、规范行政、降本增效"等举措,受到台商广泛好评。
(三)为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纾解台商融资困难。祖国大陆方面于1989年设置了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截止1997年底共安排29.35亿元人民币和1.05亿美元的贷款规模。有关部门继批准成立了2家台资银行、12家合资证券公司代表处和5家保险公司代表处后,2002年又批准成立了 7家台湾银行、7家保险公司、3家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目前,还有多家台湾银行提出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祖国大陆欢迎合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以进一步促进两岸金融合作。
(四)批准设立台商投资园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福州马尾和厦门海沧、杏林、集美设立四个台商投资区,在沈阳、南京设立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在成都和武汉设立成都温江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武汉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投产业园、在福建福州和漳州、山东平度、海南、黑龙江、陕西杨凌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些围区为台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及时、高效、全面地为台资企业服务。
(五)依法成立台资企业协会。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集中的地区,依法成立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目前,在21个省(市、区)成立了60多家台资企业协会,1/3以上的合资企业成为当地台企协的会员。这些协会在加强协会成员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在合资企业之间交流经济信息、开展有益的联谊活动、为合资企业服务、促进当地与台湾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桥梁作用。
(六)设立台商投诉协调中心或合商投诉协调处,建立"台商接待日"等沟通机制。台商投诉协调中心、台商投诉协调处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受理台商投诉案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处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台商投诉协调处自1995年5月成立以来 积极受理台商投诉案件,结案率超过90%。各地为台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一条龙"式的法律服务。一些地方政府专门设立了台商接待日,听取台商意见,针对台商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现场办公,受到广大台商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