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八项主张有哪些基本内容?

2003-01-01 11:11 来源:国务院台办

  (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和分裂行径。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在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双方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五)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加速实现两岸直接“三通”。

  (六)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七)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

  (八)欢迎台湾当局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