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关于两会工作性商谈事函 (1993.10.08)

2008-06-26 13:40 来源:国台办网站

海峡交流基金会:

  我会9月20日关于“建议两会本月下旬进行商谈事”事函谅悉。

  我会建议两会于9月底或10月初在北京进行“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两岸有关法院之间联系与协助”(或“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议题的商谈,并继续讨论“两会商定人员工作往来便利办法”。迄今尚未获贵会意见。

  我会主张依据汪辜会谈有关协议的精神与规定,于本月内开始商谈上述议题。根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第二条“双方同意就两岸交流中衍生且有必要协商之事宜,尽速进行专案协商,并签署协议”,贵我两会应尽速对上述关系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商谈,争取达成协议,并对其他议题的商谈早日作出安排和规划,以有利全面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推动两岸关系发展。

  盼获速复。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