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就《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附件一部分内容变更确认事致函海基会

2009-01-12 19:34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贵会2008年12月8日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共识内容确认事函悉。

       据主管机关告,同意贵我两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附件一第二条和第三条内容变更,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上述变更事项七日后生效。

       此复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