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就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事致函海基会
2009-02-18 19:49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据有关方面告,两岸渔工劳务合作,主要是通过大陆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与台湾各渔业协会进行。由于台湾各渔业协组织会分散、互不隶属,双方所签协议不具普遍约束性。
为确保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有序进行,保障两岸渔工权益不受影响,请贵会协调有关方面,尽快整合协调台湾渔工劳务合作对口机构,以便双方沟通,协商并能达成合作协议。
盼复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