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就协查大陆“太平洋168号”船难案事致函海基会

2009-12-16 20:53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据福建省有关方面告,2008年1月5日凌晨2时许,台湾接驳大陆渔船 “太平洋168号”搭载69名大陆渔工返回大陆时,在基隆屿附近海域被新加坡“国富”号集装箱货轮撞沉。船上7名大陆渔工(福建居民6人,黑龙江籍1人)在此次船难中失踪至今。日前,部分遇难者亲属函告,负责此次船难事故赔偿案代理人吴渊(男,1940年4月26日生,住台北市忠孝东4段170巷17弄10号7楼,身份证号码:F101163351)隐瞒基隆“地方法院”判决结果,以代理人名义向船东索赔每位遇难者400万元新台币,再以船东名义向每位遇难者亲属低额赔偿260万元新台币,包含扣除五分之一代理费,并以恐吓口吻强迫家属接受由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由于遇难者亲属至今未见到该案的有关判决文书,对吴渊提出的赔偿数额存有极大质疑,难以接受。遇难者亲属曾通过多方渠道向基隆“地方法院”了解情况,但院方以“案件早以被处理,具体情况不予透露,只有在大陆海协会的昭示下才能提供一切资料”为由予以拒绝。

       请尽快协调有关方面,协助了解此案处理情况,查证、核实遇难者赔偿金额度,以维护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正当权益。

       盼复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