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强调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节录)

1992-04-06 00:00 来源:

  李鹏强调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节录)

  90年代是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时期。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一道,积极促进这项事业继续发展,争取祖国统一早日实现。

  我国政府对香港相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l990年的人代会通过并颁布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布,将在澳门和内地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预计在1993年完成基本法起草工作。为保证香港和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与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强与英、葡两国政府的合作,使香港和澳门过渡时期后半段各方面的工作走上与基本法衔接的轨道。我们希望,港澳广大同胞共同为此而努力。

  经过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去年两岸关系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间接贸易额已达到一个可观的水平,来大陆的台资有了较多的增加。探亲旅游以及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各项交流持续深入发展,两岸间的事务性接触已在进行。台湾当局在发展两岸关系与国家统一问题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明确地表明了反对“台独”的态度,是值得欢迎的。事实说明,两岸关系总的趋势是朝着有利于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的。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两岸人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多次表示,为了早日结束两岸分裂局面,应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进行平等商谈,并吸收其他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商讨国家统一的有关事宜,只要坐下来谈,总是能够逐步找到妥善解决办法的。在统—之前,我们希望本着相互理解、互补互利的原则,开展两岸经贸合作,发展各项民间往来,多做一些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的实事。我们欢迎台湾实业界人士到大陆投资,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我们不反对台湾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经济贸易等民间往来,但坚决反对台湾当局搞所谓“弹性外交”、“双重承认”,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我们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民心,勇开新境,放弃反共拒和、阻挠直接“三通”的立场,进一步放宽限制,使两岸关系在新的—年里得到更快的发展。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原载1992年4月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