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就台湾问题发表重要意见
1996-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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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就台湾问题发表重要意见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今天上午作为出席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同上海代表团一起共商改革和发展大计。他在讲话中着重就台湾问题等发表重要意见。
在谈到台湾问题时,江泽民说,一段时间以来,两岸关系出现了新的复杂情况,全国人民都很关心。去年1月,我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今后的对台工作,要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
江泽民强调,只要台湾当局分裂祖国的活动一天不放弃,我们的斗争就一天也不会停止。同时,我们要继续发展两岸关系,加强对台经济工作,鼓励台商到大陆投资,并保护他们的一切正当权益。台湾人民是和平统一的重要力量。我们一定要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为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进一步创造条件。
(原载1996年3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