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国家统一纲领”发表的谈话

1991-03-16 00:00 来源:

  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国家统一纲领”发表的谈话

  新华社记者近日就台湾当局通过的“国家统一纲领”采访了我有关方面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发表了如下谈话:

  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全中国人民的崇高愿望和神圣使命。近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明确阐述了实现祖国统一的政策主张。实践证明,我党提出的这些方针政策是切合实际、富有远见的,推动了两岸关系朝着有利于国家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现在,台湾当局也制定了这份称为“统一纲领”的文件,这是台湾当局对统一问题作出的一个有意义的表示。这份文件主张只有一个中国,中国应当统一,表示同意要“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推动两岸高层人士互访”,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这位负责人说,但是,这个文件仍然提出了一些不合情理的条件,人为地拖延实现直接“三通”及两岸高层人士互访等许多现在就可以做的事情,仍然坚持台湾当局在统一问题上的固有主张,这只能延误统一进程;甚至有的人还总是幻想以台湾的模式“转变大陆”,这显然太缺乏自知之明了。我们希望台湾当局少说空话,多做实事,拆除障碍,切切实实地做一些符合两岸人民利益、有利于两岸关系发展和国家统一的事情。

  这位负责人还说,我们—贯主张,实现和平统—后,在一个国家内,海峡两岸实行不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谁也不吃掉谁。从维护一个中国的原则出发,我们坚持反对台湾独立,反对任何导致“两个中国”、“一国两府”的言行,国家统一了,台湾将同我们一起共享中国在国际上的最高地位的尊严。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对祖国统一大业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应当以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及早进行直接的对等的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可以邀请其他党派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充分听取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总之,只有通过商谈,双方本着一个中国的原则,才能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

  (原载1991年3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