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8.22”重大交通事故案

1998-08-22 14:12 来源:国台办网站

  1998年8月22日,由台湾富都旅行社组织的“丝路旅游团”一行台湾居民14人,经南京招商国际旅行社安排,乘国际旅行社酒泉支社中巴由敦煌返回酒泉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致使5人受伤,7人死亡(其中有台湾居民6人)。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全力抢救,妥善处理后事,并派省政府副秘书长带队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善后,慰问伤员。海协也派专人前往甘肃协助工作。

  鉴于此事故死亡人数多、台湾家属来大陆处理善后人员多以及采访媒体多,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待、善后处理方面本着既不违反我有关丧葬规定,又尊重台湾风俗和家属意愿的原则,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不但为遇难者家属来大陆处理善后提供入出境便利,还以开放、透明的方式,为台湾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事实证明,大陆方面对该事故的处理是公正、客观、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