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9-27 14:15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录)

张明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配合做好新形势下对台经济工作的提案》收悉。您的意见建议对当前形势下做好对台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商务部、福建省政府,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拓展两岸制造业产业链

  近年来,我办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支持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对台先行先试;支持两岸行业组织举办两岸机械工业交流会、两岸智能制造及自动化论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推进相关领域产业合作。福建省印发“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实施闽台产业合作行动,加强闽台重点产业领域对接,支持台资企业加快融入福建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落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同等待遇”,推动在闽台企转型升级;支持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引导开展产学研合作;举办2021两岸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研讨会、第八届“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等活动,签约一批闽台工业互联合作项目,加强闽台工业设计合作。

  二、关于支持闽台生物医药合作

  我办积极支持福建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对台生物医药领域产业招商与合作、深化两地融合发展。在我办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闽台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和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福建省出台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天然植物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与台湾健康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海峡两岸生物科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医、康、产、学、研、资、介”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生态圈初步形成。

  三、关于鼓励两岸在第三地开展经贸合作

  我办、商务部积极支持台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现已有一些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我办会同福建省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等为契机,积极支持在闽台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已涌现出一批成功案例,大量台企产品通过中欧班列运往欧洲等,产生了良好效果。

  四、关于对“台独”企业予以必要惩治

  我办高度重视保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但决不允许企业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为“台独”分子提供支持,干“吃饭砸锅”的事。

  感谢对对台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